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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農商銀行抵制非法買賣賬戶守護金融信息安全

把自己的銀行卡租給別人,一個月給你400元;賣一張銀行卡,給你800-1000元。遇到這種“好事”,你會心動嗎?

事實上,持卡人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賬戶,不僅會泄漏個人身份敏感信息,還會有財產損失風險,更有可能觸犯法律,成為洗錢、行賄、受賄等非法活動的幫兇。

抵制非法買賣賬戶,守護金融信息安全,人人有責。

一、非法買賣賬戶,危害大

(一)非法買賣賬戶,將成為非法活動的幫兇

開辦、販賣賬戶的犯罪團伙通過電商臺、QQ、微信等各種渠道發(fā)布“收卡”廣告,這些被收集的銀行卡極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電信網(wǎng)絡詐騙、跨境網(wǎng)絡賭博非法活動。

幾年查獲的電信詐騙案顯示,犯罪嫌疑人往往會提前準備大量銀行卡,當受騙人往這些銀行卡里匯款后,犯罪嫌疑人會在最短時間內將匯款資金全部提取或轉移。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為不法分子犯罪提供便利,持卡人將成為非法活動的幫兇。

(二)泄露敏感信息,埋下信用風險隱患

銀行卡內存儲了個人身份敏感信息,如果因貪圖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銀行卡,犯罪團伙很可能會利用信息實施詐騙、行賄、受賄、非法所得財產轉移等不法行為,銀行卡持卡人將面臨巨大的信用風險,可能影響正常貸款、信用卡申請等金融業(yè)務的辦理。

二、非法買賣賬戶,受到金融懲戒寸步難行

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wǎng)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停止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yè)務、支付賬戶所有業(yè)務。也就是說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自助機具存取款、不能使用網(wǎng)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通過購物網(wǎng)站快捷支付,也不能使用云閃付、微信、支付寶掃碼付款或收發(fā)紅包等。

三、廣州農商銀行溫馨提示

(一)切勿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賬戶,不法分子可能利用銀行卡賬戶從事非法活動。

(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物品,對廢棄不用的銀行卡,應及時辦理銷戶。

(三)拒絕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賬戶,既是對您權利的保護,也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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