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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要聞:V觀財報|轉讓協(xié)議簽署5日內支付大額定金合理?古鰲科技收函


【資料圖】

21日,深交所對古鰲科技下發(fā)關注函。

具體來看,20日,古鰲科技披露,與泰州未來產業(yè)投資基金合伙企業(yè)簽訂了《關于常州比太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xié)議》,擬使用自有資金收購未來基金持有的常州比太科技有限公司18.38%股權。

圖片來源:古鰲科技公告

對此,關注函要求古鰲科技結合本次交易預計價格區(qū)間,補充說明1800萬元定金的確認依據,并結合市場購買資產案例,說明公司于意向協(xié)議簽訂后5日內即支付大額定金的商業(yè)合理性,是否與可比案例存在明顯差異。

此外,關注函要求說明因公司和未來基金的原因導致未能在本協(xié)議約定的交易期限內簽署最終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具體情形。補充說明協(xié)議約定“如最終股權轉讓協(xié)議未經你公司決策機構審議通過,未來基金有權沒收定金”的原因及合法合規(guī)性,未獲得公司決策機構審議通過的原因是否影響定金回收,如是,分情況說明定金是否可回收,如否,說明如因標的公司存在權屬糾紛、存在重大訴訟等情形導致公司決策機構否決的,未來基金是否返還定金。

同時,關注函要求古鰲科技補充說明標的公司各股東對標的公司的出資金額、持股比例,各股東的成立日期、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主營業(yè)務、股權結構及控制關系,標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最終持股情況;補充說明公司與未來基金就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與標的公司其他股東的溝通進展情況,其他股東是否對本次交易存在異議,相關股東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是否對簽訂最終股權轉讓協(xié)議構成實質性障礙,如是,請補充說明公司先行支付定金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yè)慣例;說明本次交易有關資金支付及定金返還安排是否有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等問題。

官網信息顯示,上海古鰲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于2010年年末成功股改成立“上海古鰲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在深交所創(chuàng)業(yè)板掛牌上市。

二級市場方面,古鰲科技股價較上一交易日跌9%,報收于12.44元。截至目前,其總市值為43.01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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