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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居住證積分指標放寬,購買新房最多一次加30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天津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顯示,為貫徹落實《“十四五”新型城鎮(zhèn)化實施方案》,完善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將《市發(fā)展改革委市人社局關于印發(fā)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的通知》(下稱通知)中“居住”指標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

通知指:“在本市購房居?。ㄗ杂凶》浚?,住房在和平區(qū)、河東區(qū)、河西區(qū)、南開區(qū)、河北區(qū)、紅橋區(qū)的,每年積10分;住房在東麗區(qū)、西青區(qū)、津南區(qū)、北辰區(qū)的,每年積11分;住房在武清區(qū)、寶坻區(qū)、寧河區(qū)、靜海區(qū)、薊州區(qū)的,每年積12分;住房在濱海新區(qū)的,每年積15分?!?/p>

現(xiàn)調整為:“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區(qū)、河東區(qū)、河西區(qū)、南開區(qū)、河北區(qū)、紅橋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0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分;住房在東麗區(qū)、西青區(qū)、津南區(qū)、北辰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2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武清區(qū)、寶坻區(qū)、寧河區(qū)、靜海區(qū)、薊州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2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濱海新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5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p>

本調整內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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