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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財險遇七年之癢:7年虧3億 兩股東要撤

12月20日,北京產權交易所和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披露兩項信息,創(chuàng)始股東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武鋼集團有限公司擬分別轉讓所持長江財險2億股和2.24億股股份,合計占其35.34%的股份。而在此股權轉讓背后,成立七年的長江財險業(yè)績表現與成立初期的規(guī)劃大相徑庭,目前已累計虧損約3億元,與此同時長江財險曾因關聯交易等問題收到監(jiān)管函,目前總經理職位已經空缺近20個月。

強大股東加持,業(yè)績累計虧3億,與規(guī)劃大相徑庭

“長江保險股東實力強大,股東單位積累了大量的管理經驗、技術、人才、資金和保費資源,為保險業(yè)界關注、矚目和羨慕。”在2011年10月28日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上,時任長江財險董事長李亞華表示,希望2012年實現保費收入2.5億元,2013年實現保費收入近5億元,爭取達到盈虧平衡點,略有盈利。2014年實現保費收入10億元,爭取當年盈利近7000萬元。2015年爭取盈利過億元,并實現累計盈利。“在公司成立6年之后,我們希望公司達到這樣一個相對穩(wěn)定的規(guī)模,即每年實現保費收入30億-50億元,每年實現利潤3億-5億元,職工近5000人,使股東資本回報率在30%以上。”

2011年11月18日,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長江財險”)在武漢成立,注冊資本12億元。原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持股20%)作為主發(fā)起人,聯合武鋼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8.67%)、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6.67%)、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67%)、湖北省聯合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4%)、國電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4%)等五家大型國有企業(yè)出資組建。由于長江財險從獲批籌建到開業(yè)僅用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李亞華將其概括為“長江速度”。

不過,從7年后的數據對比來看,長江財險的規(guī)模未能達到預期。記者梳理長江保險歷年年報數據看到,長江財險在2011年至2017年的保險業(yè)務收入分別為17.97萬元、1.16億元、2.91億元、5.06億元、6.87億元、8.4億元和7.68億元。2018年的前三季度,長江財險合計實現保險業(yè)務收入約6.78億元。也就是說,從成立至今7年的時間,長江財險累計的保險業(yè)務收入才達到當初預想的每年能達到的保費水平。

按照銀保監(jiān)會披露的2018年前10月財產保險公司的原保險保費收入,在88家中外資財險公司中,長江財險以約6.67億元的保費收入排名第54位,是財險行業(yè)的“陪跑者”。

除了規(guī)模之外,長江財險的盈利情況也沒有完全按照李亞華的規(guī)劃走。年報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4年,長江財險的凈利潤分別約為-1347.54萬元、1168.09萬元、-103萬元和892.8萬元。

2015年,長江財險換帥,楊曉波接替李亞華成為董事長。楊曉波在長江財險2016年度工作會上說,“2015年,保險業(yè)迎來歷史上盈利最好的一年,保險業(yè)整體凈利潤創(chuàng)歷史新高。”不過,按照長江財險公布的2016年年報(更正版),2015年長江財險虧損了0.38億元。在緊接著的2016年和2017年,長江財險又分別虧損了0.62億和1.1億元。2018年前三季度,該公司的合計凈利潤約為-0.99億元。從整體的盈利數據來看,長江財險目前不但沒有實現累計盈利,反而累計虧損達到約3.03億元。

長江財險2018年工作會的新聞稿中列出,2018年公司要重點做好七個方面工作,包括“做優(yōu)市場業(yè)務,努力確保大幅減虧”、“做強股東業(yè)務,提升股東業(yè)務盈利能力和服務能力”、“提升投資業(yè)務,努力趕超行業(yè)平均水平”等。

在一位保險業(yè)觀察人士看來,股東退出一般可能因為管理權、利潤索取權及險企的發(fā)展前景,如果險企蛋糕沒有做大,發(fā)展不是很順利,股東退出也很正常。

“依賴”大股東,國電集團每年貢獻超3成保費

股東業(yè)務,曾讓長江財險有快速起步的基礎,也成了其穩(wěn)定的保費來源。

長江財險在2011年報中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擬將2012年保險項目通過共保方式,分別由長江保險和永誠財險承保,其中,長江保險保險費金額約人民幣8400萬元”。而根據長江財險披露的2012年年報數據,長江財險當年實際承保的保險費金額約為9153.35萬元。這一保費規(guī)模,占到了長江財險2012年保險業(yè)務收入的79%。

在接下來的幾年間,雖然來自大股東國電集團的保費占比有所下滑,但依舊維持在30%以上。

按照長江財險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披露的年度報告,來自于國電集團保險業(yè)務的保費收入分別為不超過1.2億元、1.9億元、2.15億元、2.637億元和2.808億元,分別約對應其當年總保險業(yè)務收入的41%、38%、31%、31%和37%。

從長江財險公開披露的資料來看,大股東國電集團在其經營中的話語權并不弱,其與子公司國電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長江財險34%的股權。

2016年3月29日,國電資本控股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欒寶興赴長江財險調研指導工作。在座談中,長江財險董事長楊曉波表示,面對復雜的市場環(huán)境,公司領導班子有信心和決心完成集團公司、資本控股公司下達的2016年各項任務。

此后的8月17日,國電資本控股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陳景東也赴長江財險調研。他要求長江財險要確保完成今年目標,不虧損;大力推進增資擴股,嚴格按照董事會時間表進度完成等。

不過,長江財險也曾經因為關聯交易的問題受到監(jiān)管處罰。2017年10月26日,原保監(jiān)會披露關于長江財險的監(jiān)管函,指出該公司關聯交易管理不規(guī)范。“一是關聯方信息檔案對關聯方識別不全。二是在關聯交易決策程序中,存在關聯董事未回避表決關聯議題的情形。三是未及時向保監(jiān)會報送并公開披露重大關聯交易信息。四是2015年度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報告中缺少主要股東關于不存在不當利益輸送的書面聲明。”

據媒體報道,對于上述監(jiān)管函指出的內容,長江財險表示,已根據監(jiān)管函內容按時進行了整改。

總經理職位已空缺近20個月,臨時負責人超期履職

值得注意的是,彼時的監(jiān)管函也指出了長江財險“經營管理層運作不規(guī)范”的問題:公司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時間超過三個月。而時至今日,長江財險的總經理一職仍空缺,現任臨時負責人孫明清的履職時間也已經接近半年。

2016年4月,長江財險的總經理鄭則鵬因工作調整辭職。此后的6月份,長江財險董事會通過議案,擬聘任彭柱石為總經理。不過,直到2017年3月份,彭柱石的總經理任職資格才被保監(jiān)會核準。而僅僅兩個月左右,彭柱石又因故辭去總經理職務。“經公司大股東推薦,由宋靜剛同志作為經營管理臨時負責人代行總經理職務,并從2017年4月26日起開始履職。”長江財險在信披報告中寫到。

然而,宋靜剛的任職資格在今年6月份被銀保監(jiān)會否決。銀保監(jiān)會稱,宋靜剛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guī)定》第十一條規(guī)定。一些媒體推測認為,宋靜剛缺乏金融保險機構的從業(yè)經歷。

在宋靜剛的總經理職務擱淺后,長江財險總會計師、財務負責人孫明清又進入總經理的候選人名單。長江財險2018年7月12日發(fā)布的信息稱,決定由孫明清作為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負責人,并從2018年7月4日起開始履職,履職期限為3個月,至2018年10月3日。

公開的資料顯示,除了彭柱石外,鄭則鵬、宋靜剛及孫明清均有國電集團的任職經歷。其中,鄭則鵬曾任國電資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經營官,宋靜剛曾是國電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副主任,孫明清曾任國電華中分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財務產權部主任、國電福建電力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等職務。

不過,在履職三個月后,長江財險不得不延長孫明清的任職時間。10月12日,長江財險發(fā)布公告稱,“因公司總經理選聘正在進行中,現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延長孫明清臨時負責期限,延期至擬任總經理到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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