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財經訊6月28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披露的罰單顯示,白城農商行因資產質量不真實等7項違規(guī),被罰款280萬元。
具體違規(guī)事項如下:
(資料圖片)
1. 資產質量不真實,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
2. 轉嫁經營成本,未負擔借款人抵押物財產險保費;
3. 股東接受他人委托資金代為持有銀行機構股權;
4. 貸款“三查”不到位,貸前調查嚴重不盡職;
5. 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并發(fā)放貸款;
6. “兩會一層”職責邊界模糊;
7. 未經資格核準實際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
李志成對白城農商行“兩會一層”職責邊界模糊以及未經資格核準實際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
王海軍對白城農商行股東接受他人委托資金代為持有銀行機構股權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
李春雨對白城農商行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問題負領導責任,被予以警告。
鄭德明(已退休)對白城農商行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并發(fā)放貸款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