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參與可轉債打新及交易的投資者越來越多,可是有一類可轉債如果不及時轉股或賣出,投資者很可能面臨血虧。
【資料圖】
卡倍億、君禾股份近期多次發(fā)布公告,公司發(fā)行的可轉債即將被贖回,投資者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或賣出。截至3月8日收盤,卡倍轉債118.7元/張,君禾轉債報126.823元/張,投資者不及時操作將被按接近面值的價格強制贖回,最大虧損幅度可能超過20%。
值得注意的是,卡倍轉債對應的正股屬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投資者若未開通創(chuàng)業(yè)板交易權限,只能選擇在3月9日當天賣出。君禾轉債對應的正股為滬市主板股票,雖然預留了3天的轉股時間,但投資者不及時操作同樣也將面臨巨虧。
操作不當或將虧20%
卡倍億近日發(fā)布公告稱,自1月6日至2月2日期間,公司股票已滿足連續(xù)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卡倍轉債當期轉股價格(即75.53元/股)的130%,已觸發(fā)卡倍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結合目前市場情況及公司自身情況綜合考慮,公司決定行使卡倍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
根據安排,3月15日為卡倍轉債贖回日,公司將全部贖回截至贖回登記日(3月14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記在冊的卡倍轉債。為給投資者預留更多的轉股時間,卡倍轉債將自3月10日起停止交易,即3月9日為最后交易日。
值得注意的是,卡倍轉債對應的正股也是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投資者轉股需要開通創(chuàng)業(yè)板交易權限。截至3月8日收盤,卡倍轉債的價格為118.7元/張,贖回價格為100.13元/張,以此計算,投資者不及時操作可能虧損15%以上。
據Wind數(shù)據,截至3月7日收盤,卡倍轉債的未轉股余額達1.29億元,未轉股比例達46.14%。
君禾轉債也將在3月9日進入最后交易日。君禾股份自2月1日至2月21日連續(xù)15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于公司君禾轉債當期轉股價格的130%,觸發(fā)君禾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公司決定行使可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君禾轉債全部贖回。
根據安排,3月9日為君禾轉債最后交易日,3月10日起君禾轉債停止交易。3月10日至3月14日,持有君禾轉債的投資者只能進行轉股。3月14日收盤后,未實施轉股的君禾轉債將全部凍結,停止交易和轉股,將按照100.048元/張的價格被強制贖回。
截至3月8日收盤,君禾轉債的價格為126.823元/張,投資者不及時操作可能虧損超20%。
據Wind數(shù)據,截至3月7日收盤,君禾轉債的未轉股余額達3711.37萬元,未轉股比例達17.67%。
光大轉債剩余規(guī)模近242億
光大轉債的末日交易也越來越近,但未轉股規(guī)模仍有241.98億元。
光大轉債因債券即將到期而被贖回。光大銀行曾在2017年3月17日向社會公開發(fā)行面值總額300億元可轉債,期限為6年,即2023年3月16日為到期日。
根據相關規(guī)定,光大銀行將在可轉債期滿后五個交易日內,以可轉債票面面值的105%的價格(即105元/張)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轉債。
為給投資者預留更多轉股時間,光大轉債將自3月14日起停止交易,3月13日為最后交易日,3月16日為最后轉股時間。Wind數(shù)據顯示,截至目前,光大轉債的未轉股余額仍有241.98億元,占比80.66%。
可轉債表現(xiàn)平淡的情況下,多數(shù)公司會通過下調轉股價實現(xiàn)轉股,為何光大轉債受阻?根據轉債條款規(guī)定,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華創(chuàng)證券分析師周冠南表示,銀行發(fā)行轉債轉股后能夠補充核心一級資本,因此促轉股的意愿較強。但是光大轉債未以強贖的方式退出,主要是因為轉股價較高且無法下修,因為設置了轉股價不能低于每股凈資產的條款要求。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光大轉債有可能是第一只到期未完成轉股使命的銀行轉債,到期贖回公告前還有約80%沒有完成轉股,光大銀行需要大規(guī)模兌付本息,根據贖回價105元/張估算,贖回金額達254.08億元。
此外,盤龍藥業(yè)也公告將提前贖回公司發(fā)行的可轉債。根據安排,盤龍轉債將在3月24日進入最后交易日,3月27日起停止交易。3月30日起盤龍轉債停止轉股,3月29日為最后轉股日。
如何操作?
所謂可轉債強贖,指的是在可轉債轉股期內,所屬公司的股票連續(xù)30個交易日中至少15個交易日收盤價不低于轉股價格的130%,上市公司有權以債券面值加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可轉債被上市公司提前贖回,是投資者持有可轉債的退出方式之一。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強制贖回可以促成持債人盡快轉股,免去上市公司償還利息和本金的壓力。此外,還有利于上市公司繼續(xù)融資發(fā)下一期可轉債,可以提高融資效率。
對于投資者而言,一旦觸發(fā)強制贖回條款,上市公司選擇贖回可轉債,而投資者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賣出或者轉股,那么這只可轉債就只能被贖回。對于那些高溢價買入可轉債的投資者來說,就可能面臨較大損失。
面對可轉債強贖,目前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投資者規(guī)避不必要的風險。
第一是,賣出。操作上跟賣出股票操作一樣,不需要太多技巧。對于高位買入的投資者來說,雖然賣出價格可能會比買入的價格低,但此時不賣等著強制贖回,虧損的幅度更大。
第二是,在炒股軟件中找到相應的“債轉股”功能模塊,進行轉股操作。但轉股的過程中,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若可轉債的正股是科創(chuàng)板或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投資者還需開立相應的權限才可以操作轉股。此外,轉股獲得的股票第二天才能賣出。
值得一提的是,可轉債新規(guī)新增了最后交易日標識,在可轉債最后交易日的證券簡稱前增加“Z”標識,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投資者看到此標識時應該及時操作。如果未及時賣出,停止交易后還有3個交易日轉股時間,此時只能進行轉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