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責年齡底線降至12周歲、網絡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
這些你關心的新規(guī)三月起施行
刑責年齡底線降至12周歲、網絡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懲戒學生可以批評訓導不能傷害侮辱……一批關系國計民生的新規(guī)將從3月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3月1日起施行,涉及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疫情防控、金融市場亂象等社會熱點。
修正案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guī)定作出調整,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此外,修正案提高欺詐發(fā)行股票、債券罪,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的刑罰;嚴厲懲處非法討債行為,將采取暴力、“軟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的行為規(guī)定為犯罪;加大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力度,著力打擊藥品“黑作坊”,將高空拋物、搶公交車方向盤、“冒名頂替上大學”等寫入刑法。